《新概念》的作者 L.G Alexander, 1932 年英国生人,毕业于伦敦大学。
Louis Alexander, who has died of leukaemia aged 70, was a prolific writer of bestselling English-language text books. In 1977, he sold 4.7m books, a feat recorded in the Guinness Book of Recordsas the greatest number of copies sold by an individual author in one year.
老爷子去世时 70 岁,患白血病,1977 年卖出的英语教材多达 470 万本,创造了一年内个人图书销量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新概念》朗文原版出版于 1967 年,为何要过了 10 年才一举破了如此销量,相比是 1977 年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春雷即将到来所致。
NCE可能是国内最知名的一套教材,也是最被誉为经典的一套,我有同深感因为我自己就是以此教材练的内功, 没有深入了解过的话可能大多数人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这么一套内容陈旧,看似脱离了如今语境的材料会如《红楼梦》般被誉为经典。
我们先来看一段雅思阅读文章
然后来看看NCE第三册(lesson41,lesson55)
如果学过上述两课NCE的文章,雅思文章里那句话自然轻而易举理解。
英文学习的第一阶段是掌握基础的单词与语法规则,而下一个阶段就是句型和短语以及固定搭配的熟悉与掌握,学习方法就是积累语料(句型,搭配,词汇用法),把这些语料磨碎了吸收了内化了,就能形成一个语言系统架构,语言能力提升,语感就出来了,听说读写会有质的飞跃,剩下就是花时间去丰富和扩充这个系统而已,这也是我为什么逼着学生去熟读长难句与文章材料的理由,语言学习自古皆如此,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已写的很清楚,我不知道一些老师把英语学习法居然写成了书是几个意思(利用人性弱点赚钱呗)。
苏东坡十一岁时,进入中等学校,认真准备科举考试。为应付考试,学生必须读经史诗文,经典古籍必须熟读至能背诵。在班上背诵时,学生必须背向老师而立,以免偷看敞开在老师桌子上的文章。 肯发愤努力的学生则把历史书上的文字整篇背过。 背书时不仅仅注重文章的内容、知识,连文字措辞也不可忽略,因为做文章用的词汇就是从此学来的。用著名的词语与典故而不明言其来源出处,饱学之士读来,便有高雅不凡之乐。 这是一种癖好相投者的共用语言。 读者对作者之能写此等文章,心怀敬佩,自己读之而能了解,亦因此沾沾自喜。 作者与读者所获得的快乐,是由观念的暗示与观念的联想而来的,此种暗示比明白直说更为有力动人,因为一语道破,暗示的魅力便渺不可得矣。
如此用功方法对苏轼大有好处,每当他向皇上进谏或者替皇帝草拟圣旨之际,便游刃有余,绝不会茫然无头绪,那是因为高质量的语料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
而NCE无疑是熟读或者背诵的上好材料,它的教学内容的设计采用的是循环上升路径,符合人的自然学习的路径,教学法中管这个叫做 reoccurence,即一个语言点在教材多处多次出现,也就是说,某一个词汇或者用法在接下来的文章里不断被提及,这是极其牛逼的高效学习法,这种学习法就好像去山里学武功,师傅没有上来就教你什么招式,而是让你劈柴打水(当然方式特殊),然后就不知不觉中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日后学招式自然轻而易举。
谈了这么多NCE绝不是忽悠各位托福雅思考生拿起书从头开始背NCE课文(除非是长线备考的同学),我想说的是NCE编排上的牛逼之处( reoccurence)值得我们参考和利用去极大提高托福雅思学习与备考的效率。
你还在随意地做着TPO和剑桥雅思去d1的听力阅读吗?
你有没有合理安排学习的内容?
这里我强烈建议各位同学在学习和备考托福的时候利用 reoccurence 进行同类题材练习(临近考试需要模考的同学则不需要)
比如听力TPO48 Lecture3 与阅读TPO27 Passage2一起学习
听力和阅读学习材料题材一致的话,学习者便能通过 reoccurence使得内容形成有机的互动,,学科词汇的记忆会一次性得到有效巩固(听力刚积累的词汇阅读立马用上了或反之),也能从不同角度了解该题材的背景知识,效率会大大提升!每个题材类型都这样准备积累后再去考试便会信心十足了!(因为托福考来考去也就那么些题材)
学习没有什么捷径,稳定的成绩一定是能力的体现,而后面都是大量辛苦的训练,但一个聪明的学习者会使得学习更加高效,而高效来自于两点:1,科学系统的学习材料选择和学习步骤安排;2,更细致地总结。希望一点点经验之谈对各位有所帮助!